3.3.1 天桥与地道工程施工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1 充分理解设计及技术交底文件;
2 搜集地质、地下管网等资料,调查核实地上、地下构筑物及各种管线及位置,并与管线、设施的主管部门现场核对,做好相应的迁改或保护方案;
3 调查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及交通状况;
4 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综合调查的结果,编制施工技术方案、交通疏导方案和应急预案。
3.3.2 施工现场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、交通疏导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。
3.3.3 对于技术复杂、施工风险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,施工过程应进行量测和监控。
3.3.4 天桥与地道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相关标准、规范及本规范的规定。
3.3.5 外购构件进场时必须有可追溯的产品标识,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。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,没有产品标识、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的构件不得使用。
3.3.6 天桥和地道自动扶梯和电梯的安装施工应符合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GB 16899、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GB 7588和《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GB 21240的规定。